虚假宣传引工商严查:企业必知处罚规定347


虚假宣传是指企业或个人在经营活动中,对商品或服务做出不真实、夸大或者虚假的陈述或承诺,从而误导消费者作出交易决策的行为。虚假宣传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秩序,因此受到工商行政部门的严厉查处。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虚假宣传行为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工商行政部门根据这些法律法规进行执法。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或者服务做出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具体包括以下几种行为:
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学技术、统计数据、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资料的;
对商品或者服务的功能、性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对商品或者服务的伪劣性质、使用不当可能产生的危害,不作必要的说明和警示的;
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进行虚假宣传的;
贬低竞争对手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的;
使用他人享有知识产权的标识,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
进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约定,承担商品或者服务的保修、更换、退货、修理等责任,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处罚措施

对于虚假宣传行为,工商行政部门可根据具体情节依法采取以下行政处罚措施:
责令改正: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改正,消除影响;
处以罚款:根据违法情节和后果,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一般为违法所得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没收非法所得:没收当事人因违法行为所获得的全部或者部分非法所得;
吊销营业执照:对于情节严重或者屡教不改的,吊销其营业执照,禁止其继续经营;
记入不良记录:将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记入不良记录,并在一定期限内向社会公布;
公开道歉:要求当事人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或者其他媒体公开道歉;
其他: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其他必要的行政措施。

此外,虚假宣传行为还可能触犯刑法,对情节严重的,构成诈骗罪或者虚假广告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分析

近年来,虚假宣传案件层出不穷。例如,某企业在广告中宣传其减肥产品“药到病除,立竿见影”,消费者购买后却发现效果甚微,要求退货遭拒。工商行政部门调查后认定该企业虚假宣传,对其处以罚款并责令退还消费者货款。

又如,某房地产开发商在宣传材料中宣称其楼盘“环境优美,交通便利”,但实际情况却存在噪音污染、交通拥堵等问题。工商行政部门责令该开发商改正虚假宣传并赔偿消费者损失。

企业注意事项

为避免虚假宣传的法律风险,企业应注意以下几点:
真实准确:对商品或服务的信息进行真实、准确描述,避免夸大或虚假宣传;
有据可依:对于宣传内容,要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客观证据支撑;
公平竞争:不得贬低竞争对手或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
注重诚信:遵守商业道德,以诚实守信的原则开展经营活动;
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对广告宣传等对外信息进行严格审核;
接受监督:主动接受消费者、媒体、工商行政部门等各方面的监督和举报。

企业应认识到,虚假宣传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企业的信誉,也破坏了市场秩序。企业应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规范经营,以诚信为本,维护公平竞争环境。

2024-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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