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滞纳金的计算方法16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应当依法加处罚款。工商处罚的滞纳金计算方法如下:

一、单处罚款

滞纳金 = 罚款金额 / 250 × 滞纳天数

其中:

- 滞纳天数 = 未缴纳罚款当日 - 法定期限结束日 + 1

二、并处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

滞纳金 = (罚款金额 + 没收违法所得) / 250 × 滞纳天数

三、处以最低罚款

滞纳金 = 50元 / 250 × 滞纳天数

四、处以最高罚款

滞纳金 = 50万元 / 250 × 滞纳天数

五、已缴纳部分罚款

滞纳金 = (应缴罚款金额 - 已缴罚款金额) / 250 × 滞纳天数

六、其他注意事项

1. 滞纳金的计算从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算,按照自然日计算。
2. 法定期限为收到罚款决定书之日起60日。
3. 当事人主动缴纳罚款的,以实际缴款日期为准。
4. 当事人无力缴纳罚款的,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分期缴纳。
5. 对行政机关超过法定执行期限仍不执行的罚款决定,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该罚款决定。
6. 滞纳金的缴纳方式与罚款相同,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缴纳。

案例:

某企业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以5万元罚款。企业未在法定期限内缴纳罚款。逾期缴纳时间为30天。计算该企业的工商处罚滞纳金:

滞纳金 = 50000元 / 250 × 30天 = 6000元

因此,该企业的工商处罚滞纳金为6000元。

202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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