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文书 使用规定114


工商处罚文书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工商处罚文书的使用规定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制作和送达工商处罚文书时应当遵守的程序和要求。

工商处罚文书的种类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作出以下几种处罚:

警告
罚款
没收非法所得
没收违法所得
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营业执照

工商处罚文书的使用规定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制作和送达工商处罚文书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制作工商处罚文书


工商处罚文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被处罚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或者所在地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种类和依据
处罚金额或者期限
履行方式和期限
告知被处罚人享有的权利和救济途径
制作文书的机关名称、日期

二、送达工商处罚文书


工商处罚文书应当按照下列方式送达:

直接送达被处罚人
通过邮寄送达
留置送达
公告送达

三、工商处罚文书生效


工商处罚文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但是,对于需要履行期限的处罚,则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生效。

四、工商处罚文书的撤销和变更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发现工商处罚文书有错误或者不当的情形时,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工商处罚文书。

工商处罚文书的使用注意事项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使用工商处罚文书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工商处罚文书应当用规范的语言表述,内容清楚、准确、完整。
工商处罚文书应当由法定程序制作和送达。
工商处罚文书应当及时送达被处罚人。
工商处罚文书应当告知被处罚人享有的权利和救济途径。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工商处罚文书。

工商处罚文书的复议和诉讼

被处罚人对工商处罚文书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处理被处罚人的行政复议申请或者行政诉讼。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被处罚人的行政复议申请或者行政诉讼,应当认真审查,依法作出决定。

2025-01-15


上一篇:工商可以处罚走私烟

下一篇:工商处罚强制执行:企业合规与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