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处罚公告:警惕虚开增值税发票行为67


工商局处罚公告

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国家税收,工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近期查处的虚开增值税发票违法行为作出如下处罚:

处罚对象: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该公司于2022年1月至6月,虚开增值税发票10张,金额共计1000万元,骗取国家增值税额170万元。

处罚结果:吊销营业执照,处以罚款500万元。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25条

工商局提醒:
虚开增值税发票是严重违法行为,将受到严厉处罚。
企业应严格遵守增值税相关法律法规,诚信经营,规范开票行为。
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应索取并保存正规发票,以保障自身权益。

虚开增值税发票的严重后果:

虚开增值税发票不仅扰乱市场秩序,更侵害国家税收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虚开增值税发票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还会损害企业的信誉,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因此,企业应高度重视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危害,加强内部管理,杜绝此类违法行为的发生。

工商局将继续加大对虚开增值税发票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国家税收利益。

202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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