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工商处罚公告公示:16家企业被罚250


根据《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条例》的有关规定,近期,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16家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现予以公示。处罚名单如下:

1. 信宜市盈晟商贸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未按照规定建立和保存进货凭证、销售凭证、收付款凭证和库存商品明细账。(信市监罚字〔2023〕第15号)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5000元

2. 信宜市茂盛商贸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未按照规定建立和保存进货凭证、销售凭证、收付款凭证和库存商品明细账。(信市监罚字〔2023〕第16号)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5000元

3. 信宜市丰盛商贸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未按照规定建立和保存进货凭证、销售凭证、收付款凭证和库存商品明细账。(信市监罚字〔2023〕第17号)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5000元

4. 信宜市海盛商贸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未按照规定建立和保存进货凭证、销售凭证、收付款凭证和库存商品明细账。(信市监罚字〔2023〕第18号)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5000元

5. 信宜市华盛商贸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未按照规定建立和保存进货凭证、销售凭证、收付款凭证和库存商品明细账。(信市监罚字〔2023〕第19号)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5000元

6. 信宜市宏盛商贸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未按照规定建立和保存进货凭证、销售凭证、收付款凭证和库存商品明细账。(信市监罚字〔2023〕第20号)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5000元

7. 信宜市永盛商贸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未按照规定建立和保存进货凭证、销售凭证、收付款凭证和库存商品明细账。(信市监罚字〔2023〕第21号)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5000元

8. 信宜市源盛商贸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未按照规定建立和保存进货凭证、销售凭证、收付款凭证和库存商品明细账。(信市监罚字〔2023〕第22号)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5000元

9. 信宜市裕盛商贸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未按照规定建立和保存进货凭证、销售凭证、收付款凭证和库存商品明细账。(信市监罚字〔2023〕第23号)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5000元

10. 信宜市兴盛商贸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未按照规定建立和保存进货凭证、销售凭证、收付款凭证和库存商品明细账。(信市监罚字〔2023〕第24号)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5000元

11. 信宜市旺盛商贸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未按照规定建立和保存进货凭证、销售凭证、收付款凭证和库存商品明细账。(信市监罚字〔2023〕第25号)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5000元

12. 信宜市发盛商贸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未按照规定建立和保存进货凭证、销售凭证、收付款凭证和库存商品明细账。(信市监罚字〔2023〕第26号)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5000元

13. 信宜市达盛商贸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未按照规定建立和保存进货凭证、销售凭证、收付款凭证和库存商品明细账。(信市监罚字〔2023〕第27号)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5000元

14. 信宜市华宇商贸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未按照规定建立和保存进货凭证、销售凭证、收付款凭证和库存商品明细账。(信市监罚字〔2023〕第28号)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5000元

15. 信宜市鸿宇商贸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未按照规定建立和保存进货凭证、销售凭证、收付款凭证和库存商品明细账。(信市监罚字〔2023〕第29号)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5000元

16. 信宜市盛宇商贸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未按照规定建立和保存进货凭证、销售凭证、收付款凭证和库存商品明细账。(信市监罚字〔2023〕第30号)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5000元

上述处罚决定自公示之日起生效。欢迎社会各界对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进行监督,如有异议,可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听证。地址:广东省信宜市信宜大道南21号 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楼202室;联系电话:0668-6866899。

202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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