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最字当头“小心被工商处罚316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为了吸引顾客,往往会使用各种广告宣传手段。其中,使用"最"字来宣传自己的产品或服务,是一种常见的做法。但需要注意的是,"最"字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否则轻则被工商部门处以罚款,重则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广告中不得使用"最"等绝对化用语。所谓绝对化用语,是指绝对、独占、唯一等具有排他性的用语。例如,"最优惠"、"最先进"、"最专业"等。之所以禁止使用绝对化用语,是因为这些用语夸大了产品的性能或优势,容易造成消费者误解,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实际执法中,工商部门对企业使用"最"字的处罚力度较大。例如,2022年3月,江苏省某企业因在宣传其生产的洗发膏时使用"最滋养"字样,被工商部门处以5万元罚款。2023年4月,上海市某企业因在宣传其销售的保健品时使用"最有效"字样,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外,其他法律法规中也有禁止使用绝对化用语的规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商标不得使用"最"等绝对化用语。因此,企业在注册商标时,也不能使用"最"字作为商标名称或商标标语。

对于企业来说,使用"最"字进行宣传要慎之又慎。如果确实需要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例如,可以改为使用相对化的用语,如"非常优惠"、"比较先进"、"较专业"等。此外,还要注意保留证据证明自己宣称的性能或优势是真实有效的,以备工商部门核查时使用。

总之,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切勿为了追求宣传效果而使用绝对化用语。否则,不仅会面临工商部门的处罚,还会损害自己的信誉,得不偿失。因此,企业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经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202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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