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对菜店处以重罚98


近日,某市工商部门对一家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菜店进行处罚,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据了解,该菜店在进货时未严格把关,销售了不合格蔬菜,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工商部门在对该菜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其销售的蔬菜中存在腐烂变质、农药残留超标等问题,严重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经查实,该菜店进货渠道混乱,未对供货商资质进行审核,导致采购的不合格蔬菜流入市场。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经营者应当对食品的安全负责,并承担以下责任:(1) 依法查验食品的进货票据和凭证,并保持记录;(2) 建立进货查验制度,对食品的原料、辅料进行检查,确认符合质量要求;(3) 保留食品的进货记录,包括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产地、供货商名称、进货日期等。

该菜店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工商部门依法对其实施处罚。此次处罚,既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需要,也是规范市场秩序、打击违法行为的举措。工商部门表示,将继续加大对食品安全领域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 选择正规渠道购买,拒绝购买无证无照经营者的食品;(2) 仔细查看食品外包装,注意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等信息;(3) 发现食品有异味、变质等异常情况,不要食用,并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2025-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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