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假肉”法条294


引言

近年来,随着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意识的不断增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食品造假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其中,假肉作为食品造假的典型形式,一直是监管部门重点打击的对象。本文将通过梳理工商管理部门对假肉的处罚法条,帮助企业了解和规避相关风险。

一、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50%以上3倍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罚款金额10%以上50%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罚款。”

二、食品生产许可管理条例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条例》第20条规定:“生产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销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处以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价值金额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罚款金额10%以上50%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三、《禁止生产经营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食品的通告》

工商总局2014年发布的《禁止生产经营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食品的通告》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的食品,违者将按《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生产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四、执法案例

2021年,某食品公司因生产销售以非食用猪肉为主要原料冒充牛羊肉的假肉制品,被工商部门依法处以罚款人民币100万元。2022年,某餐饮企业因使用皮鞋下脚料加工生产牛肉丸,被工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并处以罚款人民币50万元。

五、企业合规建议

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规,杜绝假肉等食品造假行为。具体建议如下: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严格原料采购,从合格供应商采购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
加强生产过程控制,严格按照工艺流程生产加工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建立产品追溯体系,确保产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
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增强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规的能力。

六、结语

工商部门对假肉的处罚主要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处罚力度较大。企业应高度重视并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规,杜绝假肉等食品造假行为,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2025-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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