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斤少两处罚依据 工商257



在我国市场经济中,公平交易是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保障。其中,短斤少两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因此受到法律的严厉打击。

短斤少两的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在销售定量包装商品时,应当依照商品标签标明的净含量或者容量进行销售。不得在标定的净含量或者容量中掺杂、掺假,不得进行短装、少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的规定,对短斤少两的行为,由市场监督部门处以以下处罚:
商品货值金额5000元以上,不足10000元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商品货值金额10000元以上,不足50000元的,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商品货值金额50000元以上,不足200000元的,处2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罚款;
商品货值金额200000元以上,处100000元以上500000元以下罚款。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短斤少两,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失,并且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情节严重的,消费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经营者承担民事责任。

短斤少两的监管

市场监督部门是短斤少两行为的监管主体。市场监督部门应当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对短斤少两行为的监管:
加大市场检查力度,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短斤少两行为;
规范市场计量秩序,加强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确保计量器具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加强消费者教育,引导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主动举报短斤少两行为;
完善消费者投诉举报机制,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

如何防止短斤少两

消费者在购物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防止短斤少两:
选择信誉良好的商家,并注意查看商家是否存在短斤少两的投诉记录;
仔细查看商品包装,确保商品的净含量或者容量与包装上标明的相符;
购买定量包装商品时,要求商家现场计量,并保留购物小票作为凭证;
发现短斤少两行为,及时向商家反映,并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举报。


短斤少两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短斤少两的行为将受到严厉的处罚。市场监督部门应当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市场计量秩序,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在购物时,也应提高警惕,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短斤少两。

2025-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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