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有异地处罚权吗?377


工商领域的异地处罚

工商行政管理领域,实施属地管理原则。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由实施行政处罚行为地或者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

因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般只能对本辖区内的工商违法行为实施处罚。跨区域的工商违法行为,原则上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但也会有例外情况,即重大违法行为。

重大违法行为的异地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跨区域执法工作的意见》(国市监法〔2018〕68号)中明确,对于跨区域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且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涉案金额较大、社会危害性大的重大违法行为,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异地实施行政处罚。

具体来说,重大违法行为包括:
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虚假广告、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违反价格法规,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的行为;
传销、变相传销,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涉案金额较大、社会危害性大的违法行为。

异地处罚的程序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异地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立案调查。对重大违法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依法立案调查,并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报告。
跨区域执法协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与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协商合作,共同调查取证,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协作处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也可以直接向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协作处罚建议,由后者根据建议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异地处罚的意义

工商行政管理领域的异地处罚具有以下意义:
加强打击跨区域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避免执法盲区,保障消费者权益;
提高执法效率,节省行政资源。

需要注意的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异地处罚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依法、公正、文明执法。

2024-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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