郫都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公示332


为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郫都区市场监管局现对近期查处的违法行为进行公示,具体如下:1. 成都蜀乐餐饮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食品原料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 50,000 元,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食品原料2. 四川川味汇餐饮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生产经营标签不合格的食品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 30,000 元,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标签不合格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3. 成都市小天鹅电器销售服务部

违法事实:出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电器产品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 20,000 元,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出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电器产品4. 郫都区某某药店

违法事实:销售假药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 100,000 元,吊销营业执照,没收违法所得5. 郫都区某某超市

违法事实:销售过期食品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 15,000 元,责令停止销售过期食品,没收违法所得6. 郫都区某某洗染店

违法事实:无证经营洗染业务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 5,000 元,责令立即停止无证经营洗染业务7. 成都某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网络销售侵权商品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 30,000 元,责令立即停止网络销售侵权商品,没收违法所得8. 成都某某物流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 20,000 元,责令立即停止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9. 郫都区某某出租车司机

违法事实:拒载乘客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 2,000 元,吊销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10. 郫都区某某夜宵摊

违法事实:无证经营夜宵摊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 1,000 元,责令立即停止无证经营夜宵摊以上处罚均已生效。郫都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市场监管工作进行监督,举报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28-84631234。

2025-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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