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工商银行因违规被处罚,六大违规行为曝光337


宿州工商银行被处罚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宿州中心支行对宿州工商银行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对该行处以罚款人民币286万元。经调查,该行存在六大违规行为,具体如下:

1. 超限额发放贷款

该行对单一客户集团发放贷款余额超过规定限额,违反了《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2. 信贷管理不审慎

该行对贷款客户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方面审查不严,导致贷款出现风险隐患,违反了《贷款通则》第四条的规定。

3. 虚假申报贷款用途

该行部分贷款客户违规将贷款资金用于房地产开发,但向该行申报的贷款用途为生产经营,违反了《商业银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4. 违规发放信贷资金

该行向无实际经营活动的空壳公司发放贷款,违反了《商业银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5. 违规办理存单质押贷款

该行开展存单质押贷款业务时,未按照规定进行风险评估,导致该业务风险增加,违反了《关于加强存单质押贷款业务管理的通知》的规定。

6. 未履行反洗钱义务

该行未按规定对涉及金额较大的现金交易进行可疑交易监测,违反了《人民币反洗钱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人民银行的处罚

根据上述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宿州中心支行决定对宿州工商银行处以罚款人民币286万元,并责令其立即整改,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内部管理,防范风险。

整改措施

接到处罚决定后,宿州工商银行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方案,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完善贷款管理制度,加强对贷款客户的审查和贷后管理。
加强对信贷资金流向的监测,防止贷款资金被挪用。
加强反洗钱合规管理,完善可疑交易监测机制。
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合规意识和业务能力。
接受人民银行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不足之处。

通过这些整改措施,宿州工商银行有效防范了信贷风险,提高了合规管理水平,为客户提供了安全、规范的金融服务。

2024-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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