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首次免于处罚:重磅政策助力小微企业发展123


为减轻个体工商户的税负负担,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首次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以下简称《公告》),明确了对首次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的具体情形和适用条件。

一、免予处罚的具体情形

根据《公告》规定,个体工商户首次出现以下违法行为,可以免予行政处罚:1. 未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包括未按时办理、未按规定办理、办理不实等);
2. 未依法设置、使用税控设备(包括未设置、未使用、使用不合规设备等);
3. 未按规定保存涉税资料(包括未保存、保存不完整、保存时间不足等);
4. 未按规定申报纳税(包括未申报、申报不及时、申报不准确等);
5. 未按规定缴纳税款(包括缴款不及时、缴款不全等)。

二、适用条件

个体工商户首次出现上述违法行为,满足以下适用条件,可以免予行政处罚:1. 《公告》发布前已发生且税务机关未作出处理决定;
2. 在税务机关发现违法行为后,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补缴税款、滞纳金;
3. 在税务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前首次出现《公告》中列明的违法行为;
4. 当事人自愿接受税务机关的税收辅导。

三、免予处罚的程序

个体工商户符合免予处罚条件的,应当在税务机关发现违法行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税务机关提交书面报告,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税务机关收到报告后,将组织审查,符合条件的,将免予当事人行政处罚。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处理。

四、政策意义

《公告》的出台,体现了国家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和帮助,具有以下重要意义:1. 减轻小微企业负担:免于首次违法处罚,可以有效减轻小微企业的税务负担,减少其经营成本。
2. 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有利于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促进其健康发展。
3. 增强税收遵从意识:通过免予处罚,可以提高小微企业的税收遵从意识,培养其依法纳税的良好习惯。

五、注意事项

个体工商户在享受免予处罚政策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及时自查自纠:主动自查违法行为,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并配合税务机关的检查和处理。
2. 主动补缴税款:在发现违法行为后,应当立即补缴税款、滞纳金,以减轻处罚后果。
3. 接受税收辅导:自愿接受税务机关的税收辅导,提高自身的税收遵从意识和纳税能力。
4. 情节严重的除外:对于违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或者造成重大税收损失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处理,不适用免予处罚政策。

2025-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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