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处罚由谁设置的?揭开“罚款权”之谜76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工商行政处罚是一种常见的行政监督手段,用于对违反工商行政法规的行为进行惩处。而工商行政处罚的设置权,即决定哪些行为应当受到处罚以及处罚方式的权力,则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行使的。工商行政处罚由谁设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工商行政处罚的设置权归属于国务院及国务院授权的部门。这包括:
国务院:拥有最高层次的工商行政处罚设置权,可对全国性、跨行业的重大违法行为做出处罚规定。
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包括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质检总局等,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拥有工商行政处罚设置权。

具体设置程序

国务院及其授权部门在设置工商行政处罚时,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提出立法建议:相关部门根据执法实践和社会需求,提出工商行政处罚设置的立法建议。
起草法规草案:国务院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起草法规草案,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审议和批准:法规草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发布施行: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的法规正式发布施行,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工商行政处罚规定。

处罚方式多样

工商行政处罚的处罚方式多样,具体包括:
罚款:最常见的处罚方式,金额由法律法规规定。
责令改正:要求违法者在指定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
营业执照吊销或吊销:对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可对企业的营业执照进行吊销或吊销。
没收违法物品:没收违法行为中涉及的违法物品。
禁止从事特定活动:禁止违法者从事特定的经营活动。

注意:工商行政处罚仅适用于违反工商行政法规的行为,对于触犯刑法的行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结论

综上所述,工商行政处罚由国务院及国务院授权的部门设置,通过立法程序确定具体的违法行为和处罚方式。工商行政处罚的设置权是国家对市场经济活动进行监管的重要手段,旨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公平竞争。

202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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