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冷冻食品贴日期被罚款10万元27


近日,某超市因违规对冷冻食品贴日期,被工商部门处罚款10万元。这是工商部门近期查处的首起冷冻食品贴日期案件,引起了业界的广泛关注。

据了解,该超市在对冷冻食品进行销售时,对一些临近保质期的食品进行了贴日期的行为。经查,该超市销售的冷冻食品大部分来自知名品牌,保质期一般为12个月。然而,超市却在一些临近保质期的食品上贴上了新的生产日期,延长了食品的保质期。

工商部门在接到消费者举报后,立即对该超市进行了检查,并对涉案食品进行了抽样检测。经检测,涉案食品均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然而,工商部门认为,该超市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了处罚。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食品的生产、经营活动承担安全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同时,不得伪造或篡改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工商部门表示,贴日期是违法行为,不仅会误导消费者,而且会影响食品安全。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安全和健康权益。

业内人士表示,冷冻食品贴日期的现象在一些超市中比较常见。一些超市为了追求利润,会通过贴日期的方式延长食品的保质期,从而增加销售机会。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而且也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专家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应仔细检查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如果发现食品临近保质期,应尽快食用。同时,消费者应向工商部门举报售卖过期或不合格食品的超市,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工商部门表示,下一步将加大对食品安全领域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同时,呼吁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共同维护食品市场的健康安全。

2025-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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