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处罚办法解读309


引言《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处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辽宁省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规范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维护市场秩序。

处罚依据根据《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相关工商法律法规的行为,可以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主要依据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处罚种类《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包括:* 警告
* 罚款
* 没收非法所得
* 没收违法物品
* 责令停产停业
* 吊销营业执照

处罚程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调查取证: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形成调查报告。
* 听证:对于重大处罚事项,应当举行听证会,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 作出处罚决定:综合调查取证和听证情况,作出处罚决定。
* 送达处罚决定:将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 执行处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履行处罚。
* 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特殊规定对于特定情形,《办法》有以下特殊规定:* 减轻处罚:当事人有悔改表现、主动改正违法行为等情形,可以减轻处罚。
* 加重处罚:当事人有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等情形,可以加重处罚。
* 并处罚款:对于违法行为较重的,可以并处罚款。
* 不再处罚:当事人已受到其他行政机关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不再处罚。
* 代履行责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等,对企业的违法行为负有代履行责任。

结语《办法》的出台和实施,对于规范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企业应当积极了解和遵守相关工商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行为,避免违法处罚。

2024-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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