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牌累犯加重处罚!中国企业工商处罚新规重锤来袭154


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规范企业行为,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印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冒牌违法行为从严查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冒牌违法行为的处罚做出新的规定,对累犯企业加重处罚力度。

《通知》明确,对于冒牌违法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还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以下措施:
1. 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
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
3. 责令公开道歉,公开曝光;
4.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限制或禁止市场准入。

对于累犯企业,《通知》规定,在5年内曾因冒牌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再次实施冒牌违法行为的,将从重处罚,处以双倍罚款,并可并处吊销营业执照。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还对冒牌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进行了细化。根据《通知》,以下行为属于冒牌违法行为:
1. 未经授权,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商品名称、商号等标识,或者仿冒他人的包装、装潢等;
2. 生产、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
3. 使用他人名称、商号等标识,或者仿冒他人的产品、包装、装潢等,误导消费者;
4. 其他冒用他人标识、产品或服务的行为。

《通知》强调,市场监管部门将重点查处以下冒牌违法行为:
1. 冒充知名品牌或产品,欺骗消费者的;
2. 损害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恶劣影响的;
3. 屡次实施冒牌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

《通知》的出台,旨在严厉打击冒牌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企业应高度重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触犯红线,否则将面临严厉的处罚。

2024-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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