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严厉!工商处罚燕京啤酒,罚没超1亿元128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对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京啤酒)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反垄断法》有关规定,因在与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雪花的)啤酒经销活动中达成并实施固定转售价格行为,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燕京啤酒处以罚款9558万元人民币。

同时,市场监管总局责令燕京啤酒立即停止实施相关垄断行为,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违法行为影响。此外,燕京啤酒还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5000万元人民币。此次处罚力度创下反垄断法实施以来的历史之最,引发了业界广泛关注。

滥用支配地位,固定转售价格

调查发现,燕京啤酒利用其在北京、天津等地区的市场支配地位,与经销商达成并实施转售价格维持行为。具体而言,燕京啤酒要求经销商按照其指定的转售价格向零售商销售啤酒,禁止经销商自行定价或降价销售。这种行为严重限制了经销商的定价自主权,损害了零售商和消费者的利益,阻碍了啤酒市场的公平竞争。

执法严厉,维护市场秩序

市场监管总局此次对燕京啤酒的处罚充分体现了国家严厉打击反垄断违法行为的决心。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燕京啤酒的处罚,彰显了反垄断执法的力度和决心,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企业深刻反思,整改措施到位

燕京啤酒对本次处罚高度重视,深刻反思了自身存在的问题。燕京啤酒表示,将坚决执行市场监管总局的处罚决定,立即停止实施相关垄断行为,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违法行为影响。同时,燕京啤酒将加强内部合规建设,提升反垄断意识,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消费者权益受保护,竞争环境更公平

燕京啤酒被处罚后,消费者权益将得到进一步保障。市场监管总局通过执法行动,有效抑制了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促进了啤酒市场的公平竞争。消费者可以享受到更加多样化、价格更合理的啤酒产品。同时,啤酒行业其他企业也将更加注重合规经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反垄断执法长效机制持续完善

近年来,我国反垄断执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反垄断法律体系和执法制度日益完善。市场监管总局通过依法严厉查处一批标志性反垄断案件,释放了反垄断执法严厉、高效的明确信号。同时,市场监管总局不断完善反垄断执法长效机制,加强反垄断机构和人员能力建设,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提供了有力保障。

2024-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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