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工商传销处罚招致争议:新规影响几何?156


2016年3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37号《禁止传销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对传销行为进行了明确界定,并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新规的出台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也招致了一些争议。

条例主要内容

《禁止传销条例》共二十条,主要内容包括:
明确了传销行为的定义:将传销定义为组织、诱导他人通过发展人员或者销售商品、服务等方式,牟取入门费、加盟费、投资费用或者其他费用,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且符合下列特征之一的行为:(1)入门费、加盟费、投资费用或者其他费用入会费标准明显高于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价值;(2)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3)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4)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并以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
规定了传销行为的处罚措施:对传销违法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处以罚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加强了对传销活动的监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建立健全传销活动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传销活动的执法检查,依法打击传销违法行为,并及时向社会通报有关信息。

争议焦点

《禁止传销条例》出台后,招致了一些争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传销行为界定是否过于宽泛?一些企业反映,条例中对传销行为的界定过于宽泛,可能误伤一些合法的直销企业。例如,条例中规定,入门费、加盟费、投资费用或者其他费用入会费标准明显高于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价值,即构成传销行为。但对于什么是“明显高于”,却没有明确的界定。这可能会导致执法尺度不一,给企业经营带来不确定性。
处罚措施是否过重?条例规定,对传销违法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处以罚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一些企业认为,处罚措施过于严厉,可能会对正常经营的企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能否有效打击传销活动?一些业内人士认为,《禁止传销条例》的出台有利于打击传销活动,但能否有效遏制传销势头还有待观察。传销活动隐蔽性强,取证和执法难度大,即使有法律法规的支持,执法部门也很难彻底根除传销活动。

影响几何?

《禁止传销条例》的出台对相关行业产生了较大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直销行业受到影响。由于《禁止传销条例》对传销行为的界定较为宽泛,一些直销企业担心被误伤,纷纷调整经营策略,降低入门费和加盟费标准,减少层级数量,以避免触碰法律红线。
传销活动受到打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大对传销活动的执法力度,查处了一批大要案件,震慑了传销组织。一些传销组织解散,人员流失,传销活动有所收敛。
消费者权益得到保障。《禁止传销条例》明确了传销行为的违法性,消费者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在遇到传销活动时,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要求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应对措施

为了应对《禁止传销条例》带来的影响,相关行业和企业可以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合规经营。直销企业要严格遵守《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规范经营行为,避免触碰法律红线。传销组织要解散,人员要退出,停止从事传销活动。
加强自律。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制定行业规范,引导企业合规经营。企业要自觉遵守行业规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依法维权。消费者在遇到传销活动时,要勇于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查处传销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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