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口罩税务处罚重拳出击,守法经营勿轻视207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医用口罩作为防疫物资,需求量巨大。为了保障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税务部门对医用口罩涉税违法行为采取严厉打击措施,依法从严从快处罚违法企业。

1. 偷逃税款

未按规定申报纳税、虚列成本费用、虚假申报出口骗取出口退税等行为,将被处以偷逃税款额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

2. 虚开发票

虚开发用于虚抵税款、骗取出口退税的医用口罩发票,将被处以发票金额的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并追缴税款。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

3. 非法取得出口退税

未实际出口医用口罩骗取出口退税,或骗取的出口退税大于应退税额的,将被处以骗取出口退税额3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

4. 其他违法行为

其他涉税违法行为,如拒不申报、拒不缴纳税款、抗拒税务检查等,也将被依法处罚。处罚方式包括:罚款、停止供货、吊销生产许可证等。

案例警示

近日,深圳市某医用口罩生产企业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税务部门查处。该公司虚开用于虚抵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高达2000余万元,被税务部门追缴税款并处以5倍罚款,合计1亿多元。

遵守税法 诚信经营

税务部门提醒广大医用口罩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依法纳税。对于涉嫌偷逃税款、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等违法行为,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不法行为。

企业要切实增强税法意识,提高合规经营水平,做到依法纳税、诚信经营。只有守法经营,才能赢得市场竞争,获得长远发展。

202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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