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税务处罚公示242


为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严肃税收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南浔税务局现将近日查处的税务违法案件进行公示,以警示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

一、查处情况

1. 纳税人A因虚开普通发票200万元,被依法处以罚款160万元。

2. 纳税人B因在税务申报中故意少申报销售收入50万元,被依法处以罚款75万元。

3. 纳税人C因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被依法处以罚款20万元。

4. 纳税人D因未按时申报纳税,被依法处以罚款25万元。

5. 纳税人E因擅自使用发票,被依法处以罚款15万元。

二、典型案例

案例一:虚开普通发票

纳税人A是一家贸易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遂伙同他人虚开普通发票200万元,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经查,A公司涉案发票用于抵扣他人增值税,且涉案发票存在明显虚假,与实际经营活动明显不符。最终,A公司被依法处以罚款160万元。

案例二:故意少申报销售收入

纳税人B是一家生产制造企业,为减少应纳税额,在税务申报中故意少申报销售收入50万元。经查,B公司存在虚列成本费用、未按规定扣除相关费用等违法行为,少申报的销售收入与企业实际销售情况严重不符。最终,B公司被依法处以罚款75万元。

三、警示作用

以上案件的查处充分表明,税务部门将严厉打击各种税务违法行为。奉劝广大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切勿以身试法,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是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主动申报应纳税项,并如实申报纳税信息。

二是遵守发票管理规定,切勿擅自使用、伪造或变造发票。

三是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保存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

四是配合税务机关的税务检查和稽查,主动提供相关资料,配合税务机关查处税务违法行为。

南浔税务局将持续加大税收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税务违法行为,维护税收秩序,为构建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而不懈努力。

请广大纳税人引以为戒,依法诚信纳税,共同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202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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