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假货处罚条例:企业防范假冒伪劣必读88


导语:假冒伪劣商品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更严重侵害企业合法利益。企业应当提高警惕,依法合规经营,规避工商假货处罚条例的处罚风险。

第一章 总则

工商假货处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查处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执法依据。条例规定了假冒伪劣商品的定义、违法行为的处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责等内容。

第二章 假冒伪劣商品的认定

条例将假冒伪劣商品定义为:
- 冒用他人注册商标、专利、外观设计等知识产权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商品;
- 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他人厂名、厂址、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与其商品相近似,足以造成误认的商品;
- 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或者用合格产品的部分冒充全部的商品;
- 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商品;
- 故意伪造生产日期、保质期、使用期限等商品标示或者伪造、擅自变更检验合格证明、其他质量证明的商品。

第三章 违法行为的处罚

条例规定了以下违法行为的处罚:
- 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 明知是假冒伪劣商品而销售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 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其他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商品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商品,并可处以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拒绝、阻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其他假冒伪劣行为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章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责

条例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下列职责:
- 依法查处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 监督检查商品质量,对违反强制性标准或者其他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商品责令改正,没收违法商品,并可处以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对假冒伪劣商品进行抽查,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
- 对假冒伪劣商品投诉举报及时受理、调查处理;
-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商品标准,并监督实施;
- 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制度;
- 组织开展对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意识。

第五章 相关规定

条例还规定了以下相关规定:
-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商品质量管理制度,对生产、销售的商品质量负责;
- 消费者发现假冒伪劣商品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可以采取责令改正、没收违法商品、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措施;
- 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结语

工商假货处罚条例是一项重要法规,旨在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保护消费者权益。企业应当严格遵守条例规定,加强商品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行为。只有共同努力,才能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202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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